各相关学院、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36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暂行办法》(广师大〔2022〕9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继续推进开展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是继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提高师范专业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能够有效拓宽师范毕业生就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各部门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过程性考核以及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切实提高教育类研究生以及本科师范生培养质量。
二、考核对象条件
有意获取教师资格证的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
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
本科师范生,是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号)、《教育部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36号)的要求,我校30个符合免试认定资格的师范专业及方向培养的本科师范生。
三、考核报名流程
(一)学院启动工作
各学院应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小组负责过程性考核材料形式、内涵的厘定,负责本学院的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的报名动员、资格审核工作。负责本学院《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科目试卷命题、改卷以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视频的评审老师的选派工作。学科《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名单》(附件1)报送至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一教807A),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8256039。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广泛发动师范生报名参加师范生教师资格免试认定工作中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做到应报尽报。
(二)师范生报名
1.网报时间
2023年3月24日—3月31日。
2.网报流程
2.1登录。我校2023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报名、审核工作需在系统完成。师范生需登录手机端或PC端进入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学生用户手册见附件2)。
2.2核实信息。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进入系统后,务必在系统认真审核个人基本信息以及报考任教学科和学段(教育类研究生除学前教育专业可选择幼儿园学段,其他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段;本科师范生报考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由各学院根据培养目标确定,原则上只能报考与专业对口的某一任教学段和学科)。
2.3提交材料。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按照系统要求提交过程性考核材料(过程材料依据学院具有差异性,需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对材料格式、内涵等进行厘定)。已参加相应学段学科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考试并全部合格的学生,可以凭相关证明申请免考学校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证明材料需上传至系统相应栏目。
2.4提交面试视频。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按系统要求,进入本科/研究生面试视频提交模板,按要求填写内容,并上传视频。提交视频时间截止日期为4月15日。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 培养过程性考核
1.考核内容
1.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坚持师德为先,促进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内容以通识课程中的思想品德和师德课程考核以及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确定考核是否合格。
1.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
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教师教育课程建设。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或考核,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
1.3教育实习实践
加强实践教学,构建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促进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有机贯通。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且教育实习合格。
1.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坚持能力为重,开发教师专业能力系列课程,全面加强教学基本功及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要求完成教师专业能力系列实训课程(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
2.考核时间及流程
培养过程性考核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审核人通过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工作管理系统对师范生报考学科学段、培养过程性考核材料以及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负责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的教学秘书(研究生教育工作秘书)以及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作为共同审核人(学院审核用户手册见附件3),采用二级审核制。学院对材料审核完成后,需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4)
审核时间:4月1日至4月7日。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统一由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内容为各学科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具体实施如下:
1.综合能力测试
1.1测试内容: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内容为教育教学能力的综合测试,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综合育人、学科教学等。
1.2测试形式:笔试、闭卷。
1.3时间与地点:4月15日,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地点另行通知。
1.4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1.5笔试改卷: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将聘请各学院学科专业教师批改试卷,并打分,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教学能力测试
2.1测试内容:各学科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2.2测试形式:学生根据自己选定完成与报名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课堂教学设计和教学视频(视频包含5分钟说课,10分钟课堂教学展示,共15分钟),其中课堂教学展示环节要求使用多媒体课件和板书书写等,教学视频标准见《面试视频录制要求》(附件5)。
2.3测试时间: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学能力测试视频上传系统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将聘请各学院学科专业教师对视频进行评审,并打分,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五、考核结果
根据过程性考核结果、综合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由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合理控制考核合格率,严格划定合格分数线,综合判定最终结果,并予以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合格者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六、其他
(一)师范生报名工作联系人:
本科生:闫老师,联系电话:37718874;
研究生:娄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38257203
(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联系人:
张老师,联系电话:38256039。
附件:
1.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考试报名(学生)操作手册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考试报名(学院审核)操作手册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情况汇总表
5.面试视频录制要求
6.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进度安排
7.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4日